通报企业中,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省并未公开通报企业的具体信用评级。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严格了失信等级的评价,取消了“一般失信”,调整为“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同时加大了惩戒力度。
根据《通知》,如果对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就会被判定为“失信”。
来源:健识局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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