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宣介四川凉山禁毒工作成效经验,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庭长李睿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秦海,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年军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庭长李睿懿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及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六崔某走私毒品案——非法从境外购买“聪明药”,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崔某,男,1987年1月7日出生,工程师。
被告人崔某自感工作压力大,为提高工作效率,明知利他林和阿德拉系国家管制药品,仍通过某社交软件联系境外人员购买入境。2024年8月,崔某两次通过支付虚拟币先后购买利他林200粒共计27.837克、“阿德拉”50粒共计24.92克。8月14日,崔某收到上述利他林。9月19日,崔某购买的“阿德拉”在福建泉州海关入境时被查获,从中检出氯胺酮、咖啡因、曲马多成分。9月26日,公安人员将崔某抓获,从其住处查获其吸食剩余的利他林70粒,从中检出哌醋甲酯成分。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崔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个别青少年及其家长、个别高学历从业人员为提高学习、工作效率,迷信“聪明药”。事实上,所谓“聪明药”主要包括利他林(主要成分哌醋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苯丙胺)、莫达非尼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不仅不会让人变“聪明”,长期服用反而会产生依赖性,出现萎靡、狂躁等精神症状,严重损害服用者身心健康。本案是一起走私“聪明药”入境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崔某试图通过服用药物集中注意力,提高工作效率,明知利他林、阿德拉是国家管制药品,服用会上瘾,仍以“互联网+物流寄递+虚拟币电子支付”方式从境外邮购。人民法院对崔某依法定罪处刑,体现了我国严禁此类精神药品滥用的鲜明态度。同时,提醒社会公众,没有可以使人变聪明的“聪明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要以积极健康的态度解决,遵循科学规律,切勿聪明反被“聪明”误。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