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宣介四川凉山禁毒工作成效经验,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庭长李睿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秦海,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年军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庭长李睿懿发布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及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十戎某虎贩卖毒品案——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利用特殊身体状况继续实施毒品犯罪,依法收监执行
【基本案情】
被告人戎某虎,男,1994年6月6日出生,无业。2012年4月1日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19年9月1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下肢瘫痪不符合收监条件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3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与原判决故意伤害罪剩余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因不符合收监条件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18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27日间,戎某虎21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024年1月至3月12日,被告人戎某虎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先后4次向俞某松、张某雨、贾某强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0.4克,收取毒资共计50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戎某虎为牟取非法利益,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戎某虎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戎某虎系毒品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戎某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原判决的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与犯故意伤害罪合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
交付执行过程中,罪犯戎某虎自伤造成腿部骨折,人民法院配合公安机关将戎某虎送医治疗后执行逮捕,已投送监狱服刑。
【典型意义】
近年来,特定人员参与毒品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罪犯利用因特殊身体状况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之机,继续实施毒品犯罪,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司法权威,成为影响禁毒工作成效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案被告人戎某虎利用自身下肢瘫痪未收监服刑的特殊情况,接连实施贩卖毒品犯罪,社会危害大?!度ㄔ憾酒钒讣笈泄ぷ骰嵋榧鸵访魅诽岢?,对于利用自身特殊状况积极实施毒品犯罪,以及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应当从严把握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精神,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审查罪犯戎某虎身体健康状况、主观恶性及毒品再犯可能性,认为其已经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法决定收监执行,打破了个别犯罪分子企图利用自身特殊身体状况逃脱收监、免予服刑的幻想,体现了对毒品犯罪全方位从严打击的鲜明态度。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